—— 公示公告 ——

关于领事认证和附加证明书受理时间的通知

  • 发布时间:2023-11-01 17:3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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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文章来源:领事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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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》(简称公约)将于2023年11月7日在中国生效实施。届时,送往《公约》缔约国使用的国内涉外文书将办理附加证明书;送往非《公约》缔约国使用的国内涉外文书仍需办理原领事认证手续。  

为确保《公约》生效实施前送往缔约国使用的领事认证书有序办理,湖北省外事办公室将按以下时间区分受理《公约》缔约国的领事认证申请:

办理《公约》缔约国的领事认证业务截止时间为11月2日下午17:00(以前台接案时间为准)。对11月2日后收到的拟送办《公约》缔约国的领事认证书,一律在11月7日后办理附加证明书。 各驻华使领馆另有规定的,以规定为准。请申办人提前准备,规划好文件送办时间。咨询电话:027-87301852。   


注1:名单截至2023年10月31日。

注2:《公约》目前暂未对加拿大、卢旺达生效。(将于2024年1月11日对加拿大生效,于2024年6月5日对卢旺达生效)。

注3:中国与其不承认具有主权国家地位的《公约》成员间不适用《公约》。

注4: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官网公布《公约》缔约国主管机关及联系方式,可访问https://www.hcch.net/en/instruments/conventions/authorities1/print1/?cid=41

湖北省代办点地址:

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九号 星星大厦二楼

联系方式:027-87301852    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
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3楼北29号窗口

联系方式:0710-3756559    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
宜昌市西陵区绿萝路33号

联系方式:0717-6733275    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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