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|
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 |
申请条件 |
1.注册地在我省的相关企业和辖区内省直单位、在鄂高校和科研院所; 2.需经邀请方所在地防疫指挥部同意。 |
办理材料 |
(一)申请函; (二)邀请主体出具的保证书; (三)邀请单位的资质证明; (四)相关情况说明以及与受邀方的业务关系证明; (五)新冠疫苗接种证明; (六)邀请单位出具的系统外邀请函; (七)护照身份页复印件,如有来华记录提供签证记录复印件(按名单顺序); (八)在华日程(含隔离时间并写清楚具体的时间,由邀请单位落实后续隔离等防疫措施;活动范围、陪同人员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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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 |
1.省外办外事服务大厅前台对相关电子材料进行预审; 2.经邀请单位所在地防疫指挥部门审核通过后,交纸质申请报省外办外事服务大厅前台; 3.审核、制作邀请函; 4.邀请函扫描件推送使领馆及转发申请单位。 |
收费标准 |
不收费 |
受理时间 |
法定工作日 08:30-12:00 14:00-17:30 |
办理地点 |
湖北省外办外事服务大厅 (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) |
咨询电话 |
省外办电话:027-87710091(出国来华管理处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