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— 因公出国(境)审批及证照 ——

办理赴港澳任务批件和港澳通行证

  • 发布时间:2022-08-02 14:53:00
  • 浏览:0
  • 文章来源:本站
  • 40

事项名称

办理赴港澳任务批件和港澳通行证

申请条件

1.出访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;

2.组团单位书面申请;

3.报批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,并无异议;

4.报批材料齐全,审核程序符合规定。

办理材料

(一)申办赴港澳任务确认件、通行证事项表(系统生成);

(二)请示件或公函

须有签发人,文号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,盖单位公章;

(三)出访人员名单(注明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单位及职务);

(四)日程安排;

(五)邀请函复印件及译文

邀请函必须真实可靠,应有邀请单位的名称、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,经授权邀请人签署;

(六)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(需有单位负责人签字,加盖单位党委(组)公章);

(七)因公赴港澳申请表(需有派遣单位负责人、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,市、州单位人员出访需加盖市、州外办行政公章);

(八)同级财政批复(仅党政);

(九)申办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

(十)因公出访告知事项(由团长签名);

(十一)小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两张(仅办理新证)。


办理流程

1.省外办外事服务大厅前台接案员对材料齐全的报批件进行受理初审;

2.审批(出国来华管理处按程序审核报批符合规定的团组);

3.制证(出具批件、制作港澳通行证);

4.专办员领取批件、港澳通行证。

收费标准

不收费

受理时间

法定工作日  08:30-12:00   14:00-17:30

办理地点

湖北省外办外事服务大厅(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3号)

咨询电话

027-87710091(出国来华管理处)


上一篇文章:正在加载……
下一篇文章:正在加载……